(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双悦网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细则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等。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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